关于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宁职鉴发[2009]1号)
五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将我中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五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指导,推动2009年度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我中心决定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的目的
通过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与五市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掌握五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作部署的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总结的经验、遇到的问题等。通过发挥工作联系点的平台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开展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预见性,全面推进2009年度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二、联系人、联系点及联系方式
银 川---王源冰,联系电话:(0951)5024842,13895095778;
石嘴山---牟 华,联系电话:(0951)5046144,13995185293;
吴 忠---袁建宏,联系电话:(0951)5013141,13995196757;
中 卫---张宏伟,联系电话:(0951)5029858,13909580056;
固 原---金国强,联系电话:(0951)5032378,13995209078;
部中心---赵麟伟,联系电话:(0951)5053824,13895079884。
三、工作要求
(一)各联系人要经常性地了解、掌握和督促联系点的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一次到联系点进行实地检查和指导,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五市鉴定中心也要确定对应联系人,主动加强与我中心联系人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二○○九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劳动 鉴定 工作 通知
抄送: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厅有关厅长、处室。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09年2月10日印
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