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
教学计划及部分技能培训大纲的通知
(宁劳社办发[2008]30号)
各市、县(区)劳动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了规范农民工培训教学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教学计划》和《制造与修理类培训大纲》、《餐饮酒店类培训大纲》、《服装制作类培训大纲》、《美容与保健类培训大纲》、《建筑与装饰类培训大纲》、《文秘与计算机类培训大纲》,并以劳社培就司〔2008〕8号函印发,要求各地有关培训机构在培训工作中必须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已印刷出版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教学计划和部分技能培训大纲》。请各市、县认真指导各培训机构积极订购《教学计划》和《培训大纲》,规范培训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具体订购事宜请与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设在宁夏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发行站联系。
发行站地址:银川市凤凰北街兴仁巷19号
联系人:王淑琴 联系电话:0951—5049576
附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教学计划》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抄送:各市、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8年4月22日印发
|